海泰发展: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关于出售BPO项目部分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此议案关联董事姚会兰女士、温晶晶女士、高悦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以30,960.57万元的价格将自行开发的BPO基地项目西四楼整栋及西二楼与西五楼部分房产,共计33套房屋,合计产权面积29,083.02平方米房产出售给天津滨海高新区企业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经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增加2024年度利润总额13,396.02万元(具体数据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定价,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此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房产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31)。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