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信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博信股份(600083)公司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24-011),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00万元至-10,5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500万元到-16,500万元。预计2023年末净资产为-1,900万元到-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预计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00万元至-10,5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500万元到-16,500万元。预计2023年末净资产为-1,900万元到-1,000万元,净资产为负值。

如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ST”)。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安排

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作出公告,公司股票自公告披露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9.3.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2024 年4月18日、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博信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012)、《博信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013)。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以上财务数据为财务部门测算,目前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