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童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选举其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0日收到原董事长王伟先生的辞职报告,王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童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选举童欣先生为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事项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将《选举童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童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的事项将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生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2024-07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俊翰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俊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2024-07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