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信3: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11  *ST博信(600083)公司公告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接受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接受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基本情况

为解决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 资金困难,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姑苏兴 宏”)拟继续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盾 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 万元的借款展 期至2026 年9 月2 日,公司继续以新盾保100%股权向姑苏兴宏提供质押担 保,并由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新盾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200 万元的借款展期至2026 年9 月2 日,新盾保继续以其所有的1 台土压 平衡盾构机设备(规格型号:T6480)向姑苏兴宏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展期后,借款利率仍为3.915%/年, 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3 月11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童欣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5 月8 日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 号姑苏软件园B2 栋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 号姑苏软件园B2 栋

注册资本:23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 器、日用杂品、家居饰品、婴儿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润滑油、汽 车零配件、办公设备耗材、电力设备、光电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通讯 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维护和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技术转让;增值电信业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 光电产品、通讯器材、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移动通讯终端(包括移动电话机、数据 终端)、通讯器材、通讯器材周边产品及零配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 维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 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 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童欣

控股股东:苏州市姑苏名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本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728,035,144.69 元

2024 年12 月31 日流动负债总额:475,470,310.56 元

2024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54,573,526.40 元

2024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率:93.35%

2025 年6 月30 日资产负债率:95.35%

2024 年1-12 月营业收入:88,568,817.22 元

2024 年1-12 月利润总额:-59,562,141.88 元

2024 年1-12 月净利润:-60,830,312.36 元

审计情况:2024 年数据已经审计

3、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 年8 月28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庆春东路2-6 号金投金融大厦8 层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路371 号1 幢822-9

注册资本:4,8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 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 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产品销 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市场营销策划;家用电器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 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法定代表人:李新勇

控股股东: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4、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12 月31 日资产总额:741,148,372.06 元

2024 年12 月31 日流动负债总额:469,717,544.92 元

2024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35,338,268.22 元

2024 年12 月31 日资产负债率:90.87%

2025 年6 月30 日资产负债率:91.94%

2024 年1-12 月营业收入:85,552,657.93 元

2024 年1-12 月利润总额:-47,784,876.38 元

2024 年1-12 月净利润:-49,053,046.86 元

审计情况:2024 年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博信股份与姑苏兴宏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借款人、质押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借人、质押权人):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担保人):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条款:

(1)还款期限安排:原合同约定的甲方向乙方借款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000,000.00 元,大写为人民币捌仟伍佰万元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甲方到期还款日由2026 年3 月27 日变更为2026 年9 月2 日。

(2)展期后,借款利率仍为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3)因乙方已豁免甲方自初始借款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的利息,故甲 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向乙方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及自2024 年1 月1 日起算的利息。甲方若要提前偿还款项,应取得乙方的书 面同意,利息按照自2024 年1 月1 日起算的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4)因展期产生相关费用的,均由甲方承担。

(5)如果甲方不能按照约定归还借款的,应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支付 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本合同是对原合同的调整和补充,除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原合同 约定的其他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7)甲方自愿继续以新盾保100%的股权为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事项以之前签订的《质押合同》为准。

(8)丙方自愿继续为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 以之前出具的《担保书》为准。

(9)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新盾保与姑苏兴宏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担保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条款:

(1)还款期限安排:原合同约定的甲方向乙方借款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000,000.00 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亿伍仟贰佰万元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甲方到期还款日由2026 年4 月29 日变更为2026 年9 月2 日。

(2)展期后,借款利率仍为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3)因乙方已豁免甲方自初始借款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的利息,故甲

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向乙方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及自2024 年1 月1 日起算的利息。甲方若要提前偿还款项,应取得乙方的书 面同意,利息按照自2024 年1 月1 日起算的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4)因展期产生相关费用的,均由甲方承担。

(5)如果甲方不能按照约定归还借款的,应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支付 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本合同是对原合同的调整和补充,除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原合同 约定的其他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7)甲方自愿继续以其所有的1 台土压平衡盾构机设备(规格型号: T6480)为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事项以之前签订的《抵押合同》 为准。

(8)丙方自愿继续为上述借款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项 以之前出具的《担保书》为准。

(9)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一)接受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原因

姑苏兴宏继续为公司及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系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 信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接受姑苏兴宏提供的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有利 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此外,鉴 于本次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 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接受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公司及新盾保继续接受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笔 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 的融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

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 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新盾保继续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满足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能 够更好地助力公司新业务开展,推进公司业务升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 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运营产生 不利影响。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金额/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0.00 0.00%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34,625.16 -634.47%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

37,353.84 -684.47%

担保余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提供的

23,347.18 -427.81%

担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6,530.74 -119.67%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00 0.0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00 0.00%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