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陈昊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等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签字:(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关志强 | 汤 洋 | |
占 磊 | 孙志鸿 |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