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尼雅: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75号)。
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