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尼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4-27  中信尼雅(600084)公司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永拓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

2019年,永拓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5,1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6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106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4家,审计收费4,329.95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户。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累计计提:3447.4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近三年,永拓所不存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截至目前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永拓所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次

类型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011
行政监管措施441
自律处分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永拓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永拓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永拓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永拓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永拓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与永拓所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永拓所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