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尼雅: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文件已于2024年9月28日以电话、电邮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毅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招标选聘,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交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6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山路39号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35号)。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