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独立董事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同仁堂(600085)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预案》和《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销售框架性协议及预计年发生额度的预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采购框架性协议》和《销售框架性协议》,并预计年发生额度事项,相关交易条款内容遵循了公允、公平、合理的原则,其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乔延江、王桂华、王钊、杨庆英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