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送达全体监事,与会各位监事均已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会议由监事王继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监事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李军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同意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两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