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4-08-31  同仁堂(600085)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085 公司简称:同仁堂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966,055.46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71,470,2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5,735,131.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同仁堂60008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冯莉申雨薇
电话010-67179780010-6717978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2号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42号
电子信箱tongrentang@tongrentang.comtongrentang@tongrentan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1,326,097,850.4030,089,450,163.66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30,158,423.5713,058,012,147.002.0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9,762,982,448.549,760,696,245.05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0,966,055.46986,526,289.493.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2,243,703.57979,030,353.481.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52,648.202,366,775,898.08-99.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78.00减少0.4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440.7193.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1,10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52.45719,308,54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3.4947,896,981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未知2.9941,033,808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8625,535,10300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其他1.0113,8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510,348,693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587,992,237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95,360,17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93,966,25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83,810,37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与其他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均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