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2024.6.19 北京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19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中心第七会议室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会议出席对象:公司股东及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议 程:
一、 董事会秘书宣读《现场会议参会须知》;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 审议议案:
(一)审议《中视传媒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中视传媒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中视传媒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中视传媒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审议《中视传媒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审议《关于中视传媒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九)审议《中视传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选举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四、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五、 选举监票人;
六、 主持人宣读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数,并开始现场表决;
七、 统计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 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九、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签署相关会议记录、决议;
十二、 会议结束。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 股东大会设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 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 出席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及代理人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及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会议期间,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非股东(或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及代理人不进行发言。
五、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位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应在会议签到时向大会会务组领取表决票。现场投票表决参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执行;网络投票表决参照《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 任何参会人员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及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项 目 | 内 容 |
文件一 | 《中视传媒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文件二 | 《中视传媒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文件三 | 《中视传媒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文件四 | 《中视传媒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文件五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文件六 | 《中视传媒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文件七 | 《关于中视传媒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文件八 | 《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文件九 | 《中视传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文件十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文件十一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文件十二 | 《关于选举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
文件一:
中视传媒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国内市场经营恢复的机遇,以及文化传媒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变革,公司董事会带领公司上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市场脉搏,努力开拓创新,全力扭转经营局面,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年经营恢复保持良好势头,实现经营业绩扭亏为盈。现将董事会2023年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2023年度开展的重点工作
1、把握机遇、因势利导,推进主营业务向优发展。
2023年,公司董事会带领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从传统广播电视媒体向国际一流原创音视频制作发布的全媒体机构转变、从传统节目制播模式向深化内容生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从传统技术布局向‘5G+4K/8K+AI’战略格局转变”为发展方向,脚踏实地,抓住市场回暖机遇,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发展,开拓创新,培育经营新亮点,推动公司融媒体业务持续增收。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多变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支持鼓励公司经营层多措并举要效益、高效精准重管理。旅游业务深挖旅游文化资源,创新景区经营模式,完善智慧景区建设,加大文创产品开发和业态创新,通过不懈努力把握旅游市场恢复时机,营业收入取得大幅提升。内容创制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在做好对台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市场竞争,通过深化“思想+艺术+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内容创作质量,倾力打造精品力作,助力总台深化“满屏皆精品”,同时加强台外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台外市场营收占比。广告业务面对传统媒体广告市场萎缩,积极整合品牌资源,顺应广告内容化趋势,延伸广告业务链条,强化“大屏+小屏”联动营销,激发新媒体价值潜力。在管理层面,公司严控成本,减少不必要支出,提升管理效能,强化规范、高效、精准化建设。对焦主责主业,真抓实干,全面应对传媒行业快速变革的挑战,紧跟总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要求。
2、坚持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双轮驱动”,筑牢上市公司提质基础。全面注册制背景下,信息披露强监管趋势极为明显。公司治理层一贯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公司董事会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为指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通过深入理解监管理念、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强化内部管理责任,促进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提升质效,以高质量信息披露向投资者准确传递公司信息,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023年,公司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三会一层”协调运作,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相互促进。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责、充分履职,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题,高度关注重大事项进展,为公司战略发展、经营决策、内控管理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治理有效。2023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任职管理、履职方式等方面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要求等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照新规、梳理变化,及时调整履职方式,确保履职资格符合要求。新规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更加凸显,专门委员会成员更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前置意见,助力董事会高效决策。公司董事会持续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举办的关于董监事违规案例分析、董监高履职能力提升、再融资相关规则、独立董事新规等各类培训,不断增强“关键少数”的守法合规意识,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筑牢思想意识基础。
公司董事会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建立内部管控制度,强化风险预判意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完善风险应对措施,构建牢固防御系统,保障集团化运作健康合规。2023年,公司持续加强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经理层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加强现金管理,加强安全化生产意识,加强内控审计,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3、积极回应、真诚交流,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一向注重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关系,高度重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多年来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号召,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沟通,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予以积极回应。一是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股东
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直接交流,确保双线沟通渠道顺畅。2023年,公司在原有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三次业绩说明会上问题回复率均为100%,为中小投资者与公司治理层的直接交流提供更多机会。二是通过关注投资者问题回复记录、阅研投资者关系报告等方式,及时了解投资者动态,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公司日常回复投资者来电来函,确保“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回复率100%,在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前提下,耐心细致地回复各类投资者问题,详实做好投资者沟通记录。三是通过关注市场舆情热点、公司股价走势等情况,动态掌握资本市场最新变化,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尤其在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和发布重大事项公告期间,公司耐心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倾听投资者的心声,谨慎提示投资风险、依规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四是通过及时有效的信息披露,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内外部共同促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经营决策质量,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视传媒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视传媒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中视传媒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视传媒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视传媒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中视传媒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中视传媒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中视传媒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等议案,会议同时通报了其他事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视传媒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视北方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视传媒总会计师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视传媒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向子公司派出董事的议案》等议案,会议同时通报了其他事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视传媒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公司的重要人事任免、内外部审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薪酬与考核工作等事项分别进行决策,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治理起到积极作用。
四、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认真的落实,执行情况良好。
1、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23年度与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等开展关联交易。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124,900万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73,900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3,000万元,广告经营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46,720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与其他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28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各项业务的实际交易金额为: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51,762.38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2,211.63万元,广告经营业务28,077.61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与其他业务599.28万元,累计交易金额82,650.90万元,总体控制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框架范围内。
3、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23年度审计服务报酬65万元(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用,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2023年,公司按股东大会决议聘请了信永中和为公司的审计机构。
4、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继续使用不超过3亿元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未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5、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2023年,公司已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续保工作。
五、 董事会人员任职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总会计师蔡中玉退休,董事会聘任李敏为公司新任总会计师。同时,李敏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六、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7,70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49,540.80元(含税)。2023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公司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一切工作,
牢牢把握新时代文化使命,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带领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效益为导向,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齐心协力、稳扎稳打,为公司经营打开新局面。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二:
中视传媒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为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监事任春萍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刘宏伟先生。公司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
二、 监事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视传媒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中视传媒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关于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中视传媒2022年度董事述职报告》。会议同时通报了其他事项。
2、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视传媒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视传媒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视传媒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进行,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相关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参与公司治理,并对会议程序、审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实施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会议程序合法、决策合理,各项决议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履职,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审核定期报告,并结合日常掌握的经营管理信息等,对公司财务情况实施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内部控制制
度在执行及监督方面的充分、有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监督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等规定,规范信息披露流程,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5、 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视传媒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方案合法、合理,交易价格在参照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方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方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各项业务的延伸拓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前述关联交易方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遵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监事会的权利、责任与义务。2024年度,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工作能力,提升监督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三:
中视传媒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公司财务状况
1、资产状况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69,862.60万元,较年初增加10,984.98万元,增长比率为6.91%。其中:流动资产78,341.90万元,非流动资产91,520.70万元。
2、负债状况
2023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40,493.23万元,较年初减少12,988.31万元,下降比率为24.29%。其中:流动负债30,491.06万元,非流动负债10,002.17万元。
3、净资产状况
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24,641.07万元,较年初增加23,727.12万元,增长比率为23.51%。其中:股本39,770.64万元,资本公积25,365.05万元,盈余公积19,280.73万元,未分配利润40,224.65万元。
2023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为4,728.30万元。
二、公司经营成果
1、营业收入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490.4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58.82万元,下降比率为3.01%。
2、营业利润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5,010.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431.68万元,增长比率为397.00%。
3、利润总额
2023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4,908.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280.16
万元,增长比率为397.53%。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27.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218.08万元,增长比率为465.54%。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9.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34.14万元,增长比率为135.53%。
三、公司现金流量
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23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为32.91万元,上年同期为-11,051.00万元,本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083.91万元,变动比率为-100.30%。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12.81万元,上年同期为-8,921.82万元,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上年同期增加12,034.63万元,变动比率为-134.89%。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3.83万元,上年同期为-298.67万元,本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75.16万元,变动比率为159.09%。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06.08万元,上年同期为-1,830.51万元,本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475.57万元,变动比率为25.98%。
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四:
中视传媒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7,543,502.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7,70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49,540.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69%。2023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为积极响应监管号召,提高股东回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可决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事项,包括是否实施中期分红及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核,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五: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服务报酬65万元(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用,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六:
中视传媒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七:
关于中视传媒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
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24年度与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等开展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起草本议案,请予审议:
一、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包括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等)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包括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等)就版权转让项目、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广告经营项目、制作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截至报告期末,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各项业务的实际交易金额为: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51,762.38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2,211.63万元,广告经营业务28,077.61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与其他业务
599.28万元,累计交易金额82,650.90万元,总体控制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框架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交易 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 内容 | 2023年度预计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销售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 | 73,000 | 49,715.02 | 业务量不及预期导致。 |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 518.01 | ||||
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253.18 | ||||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 132.26 | ||||
中国环球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 110.71 | ||||
国际传媒港(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70.75 | ||||
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54.64 |
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44.53 | ||||
鹿鸣影业有限公司 | 25.66 | ||||
央拓国际融合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 25.47 | ||||
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 20.75 | ||||
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6.04 | ||||
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 12.26 | ||||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8.75 | ||||
环球国际视频通讯社有限公司 | 5.22 | ||||
深圳中视国际电视有限公司 | 23.58 |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租赁及技术服务 | 3,000 | 2,151.45 | ||
国际传媒港(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58.41 | ||||
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 1.77 |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广告经营业务 | 7,700 | 7,400.46 | ||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 1.15 | ||||
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 | 其他 | 0 | 0.64 | ||
收入小计 | 83,700 | 60,650.73 | |||
向关联方采购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 广告经营业务 | 39,000 | 19,904.20 | 部分预计项目未开展导致。 |
北京中视广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 523.58 | ||||
央拓国际融合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 150.94 | ||||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 71.05 | ||||
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广告监测 | 20 | 26.22 | ||
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节目制作 | 900 | 158.70 | ||
光华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132.08 | ||||
北京中视广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 101.75 | ||||
北京发现纪实传媒有限公司 | 101.66 | ||||
北京中视节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78.82 | ||||
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 | 42.92 |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 39.62 | ||||
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 | 23.44 | ||||
北京科影传媒有限公司 | 20.92 | ||||
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91 | ||||
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7.00 | ||||
中视科华有限公司 | 4.72 | ||||
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680 | 2.77 | ||
采购小计 | 40,600 | 21,404.30 | |||
土地及物业租赁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电视台 | 土地及附属资产委托管理 | 0 | 0 | - |
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承租 | 600 | 595.87 | ||
租赁小计 | 600 | 595.87 | |||
累计交易金额 | 124,900 | 82,650.90 |
二、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117,600万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65,420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3,000万元,广告经营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48,000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与其他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1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3年度实际发生 金额 | 2024年度预计金额与2023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采购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 | 广告经营业务 | 25,000 | 4,466.79 | 20,649.78 | 预计业务增加导致。 |
广告监测 | 30 | 0 | 26.22 | |||
节目制作 | 620 | 157.22 | 725.54 | |||
其他 | 580 | 4.23 | 2.77 | |||
采购小计 | 26,230 | 4,628.24 | 21,404.30 |
向关联方销售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 | 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 | 64,800 | 312.34 | 51,036.84 | 预计业务增加导致。 |
租赁及技术服务 | 3,000 | 0 | 2,211.63 | |||
广告经营 业务 | 22,970 | 0 | 7,401.61 | |||
其他 | 0 | 0.18 | 0.64 | |||
收入小计 | 90,770 | 312.52 | 60,650.73 | |||
土地及物业租赁 | 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承租 | 600 | 0 | 595.87 | - |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电视台 | 土地及附属资产委托管理 | 0 | 0 | 0 | ||
租赁小计 | 600 | 0 | 595.87 | |||
累计交易金额 | 117,600 | 4,940.76 | 82,650.90 |
注:“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定期报告为准。
三、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一号院主要经营业务:主要从事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关联关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包括所属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注册资本:1,253,861.98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音像制品出租;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
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金银制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卫星导航服务;卫星通信服务。关联关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股东,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 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无锡市大浮乡漆塘注册资本:989.6万元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影视剧组摄制影视节目提供场景和设施服务;艺术景点的游览服务。关联关系: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营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电影发行;演出经纪;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数据处理;从事文化经济业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教育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文艺创作;市场调查;工艺美术设计;模型设计;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制作;翻译服务;租赁机械设备;票务代理;物业管理;销
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乐器、照相器材、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关联关系: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 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主楼A座六层60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文艺创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扩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经纪;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翻译服务;版权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
关联关系: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 中国环球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2幢2210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演出经纪;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中国环球广播电视有限公司为中央电视台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 国际传媒港(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文路199号
注册资本:98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网上贸易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数字出版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出版软件的销售,数字出版硬件的销售,数字出版咨询,体育会展服务,自有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管理,餐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体育赛事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关联关系:国际传媒港(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 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
注册资本:26,961.09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烟草制品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销
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摄影扩印服务;服装制造;打字复印;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关联关系: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 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号注册资本:41,80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影制片;文艺创作;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服装服饰出租;租借道具活动;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品牌管理;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
关联关系: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 鹿鸣影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2号楼5层502、503单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关联关系:鹿鸣影业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 央拓国际融合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4楼东侧朝阳区体育综合楼五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日用品、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乐器、照相器材、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影摄制;租赁摄影器材;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数据处理;版权贸易;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电脑图文设计;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摄影服务。
关联关系:央拓国际融合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 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1号九层905
注册资金: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文化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文艺创作;舞蹈培训;声乐培训;礼仪服务;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调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体育咨询;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翻译服务;版权转让服务、版权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服务;版权贸易;销售工艺品、玩具、电子产品。
关联关系:央视纪录国际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 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1号楼22层2601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设计;个人经纪代理服务;包装装潢设计;销售服装、机械设备;租赁服装、机械设备。关联关系: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4、 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5号楼14层注册资本:7,000万元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全国;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含文化、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换服务;承接电视高科技和电视系统工程项目的开发、咨询、协作、服务;组织国内外电视业务交流和培训;承接电视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销售电视专用设备、电工器材;空白磁带及租赁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日用品、服装、通讯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关联关系: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股东,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5、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注册资本:12,80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视剧发行;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版权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翻译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家具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大数据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关联关系: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6、 环球国际视频通讯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2幢2207室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营业务:视频发稿、视频直播、特别节目定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电视节目的创意、策划、组织;电视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组织文化技术交流活动;广告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活动;广播电视设备租赁;品牌推广及相关生产品开发;广告制作、代理、发布。关联关系:环球国际视频通讯社有限公司为中央电视台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7、 深圳中视国际电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1603房注册资本:3,138.96万元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文化娱乐业;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房屋租赁;音像制品的租赁;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文艺创作与表演;设计、制作国内外电视广告、代理自制广告的发布;电视节目(广电部批准的)及音像制品的版权代理;音像制品的销售。关联关系:深圳中视国际电视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8、 北京中视广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43号楼03层09注册资本:800万元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计算机维修;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关联关系:北京中视广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视广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9、 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注册资本:4,431.03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涉外调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外包服务;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20、 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注册资本:8,253.96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金银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
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关联关系: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1、 光华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F16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零售出版物;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演出经纪;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商标代理;文艺创作;工艺美术设计;组织体育赛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动画设计;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招标代理;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I 、II类医疗器械。
关联关系:光华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2、 北京发现纪实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74号院64号楼1102室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影视策划;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租赁;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
关联关系:北京发现纪实传媒有限公司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实际控制,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3、 北京中视节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55号3B-A505
注册资本:1,3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
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电视综艺节目的咨询、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承办与电视艺术有关的演出、宣传、培训、比赛;宣传品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维修家用电器;家居装饰;技术开发;销售家具、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租赁舞台设备;舞台艺术设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影视器材设备的租赁、销售;道具的设计、租赁;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货物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服务。关联关系:北京中视节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4、 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1号CN13内1-5层注册资本:15,000万元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文艺创作;舞蹈技术培训;声乐技术培训;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调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及中介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翻译服务;销售服装、鞋帽、金属材料、工艺品、珠宝首饰、电子产品、文具用品。关联关系:央视创造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控股子公司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5、 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注册资本:11,573.507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足浴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理发服务;艺术品进出口;网络文化经营;营业性演出;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文艺创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洗车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
品除外);刀剑工艺品销售;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艺术品代理;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贸易经纪;版权代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日用品销售;日用品出租;办公用品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装服饰零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办公服务;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酒店管理;品牌管理;棋牌室服务;停车场服务。关联关系: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6、 北京科影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74号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
关联关系:北京科影传媒有限公司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实际控制,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7、 中视科华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3段9层919、920室
注册资本:20,300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算机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服装、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扩印服务;专业承包;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文艺创作;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及高尔夫球场经营)。关联关系:中视科华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 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情况
1、 版权转让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销售、购买电视节目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的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2、 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向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提供专业广播级影视制作设备租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影视剧后期制作、频道及栏目包装等技术服务,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相关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3、 广告经营项目
公司将承包经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部分广告时段。
4、 制作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开展节目制作,并将制作成品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制作销售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制作销售业务发生时订立销售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5、 土地使用权承租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租赁费。
五、 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 版权转让和制作业务
交易各方将依据节目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并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其中,公司出售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让类似产品的价格,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从无关联第三方处受让类似产品的价格)。
2、 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
对于设备租赁交易,其价格在考虑设备的折旧、维修维护、资金占用费及其它相关成本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该等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设备租赁的价格。
对于技术服务交易,其价格由交易各方在参照同类技术服务内容的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
3、 广告经营业务
对于广告承包价格,经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协商确定后执行;对于其他广告经营业务,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价格体系执行。
4、土地使用权承租
根据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评估结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六、 交易方式
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项下制作、销售与购买的影视节目将经过购买方的任一方或多方的审查,参考影视节目的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再由交易相关方商讨确定相关文件的条款。该等交易在经过公司任一方或多方或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之后最终结款。结算周期为季度、半年或一年。
在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时,公司任一方或多方应根据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需求,遵循“市场竞争、同等优先”的原则及时向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提供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在开展广告经营业务时,公司将按关联方通常的广告管理制度,依据所经营
广告频道或时段的不同,获取承包价格,结算周期按具体文件约定。
七、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正常,总体控制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框架范围内;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视传媒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为:
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予以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中涉及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中视传媒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报告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具有强大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是当今世界体量规模最大、业务形态最多、覆盖范围最广的综合性国际传媒航母。维持和加强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协作,向关联方开展节目制作、版权转让、设备租赁业务和技术服务以及开展广告经营,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公司保持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且将
持续进行。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土地,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支付土地租赁费,该协议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承租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系公司用作日常经营之持续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 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及基于市场参考的协议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 关联人回避事宜
1、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
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十、 其它
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框架内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一年。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八:
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及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一、 委托理财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充分考虑各分、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基础上,集中资金全盘运作,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继续使用不超过3亿元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2、投资理财品种及投资理财期限
公司在选择投资理财品种时以公司资金安全为核心并兼顾较高的理财收益。公司拟选择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售的资金安全度较高的对公理财产品。
银行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非常灵活,公司将根据银行实际发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和实施投资理财方案,择优选择理财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
3、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充分调研理财风险的情况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
二、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
2、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
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法务部就相关文件协议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并就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慎的审核。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九:
中视传媒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海燕、庞正忠、宗文龙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海燕、庞正忠、宗文龙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并结合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制度全文及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十一: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并结合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制度全文及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文件十二:
关于选举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世鼎因到龄退休,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吕春光因到龄退休,已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敏因工作变动,已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提名韩喜明、肖志涛、闫文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202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韩喜明先生,1976年生,高级经济师。1995年至1999年入读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2001至2004年入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进入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先后任战略与投资管理部副主任、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目前担任企业管理部主任兼党群工作部主任。先后参与总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制定、重大项目投资、股权管理、关停并转、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党建和群团管理等众多工作。
肖志涛先生,1982年出生,高级记者,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2005年参加工作,历任记者、编辑、节目部门主任等职,拥有近20年新闻采编、媒体管理和媒介研究经验,2020年10月起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办公室主任。
闫文强先生,1973年出生,法学学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96年参加工作,具有近三十年的法律职业经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审判员。2017年11月起,任职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担任版权管理和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