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 年6 月5 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 号温特莱中心B 座22 层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5 月29 日以电子邮件及 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 人,实际参加董事9 人,公司全 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王钧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8”)
会议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其2026 年度审计服务报酬65 万元(包括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由公司承担审计 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用,聘期一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意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在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的 恰当性、选聘程序、选聘文件、响应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审核与监督。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中兴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建议公司
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支付其2026 年度审计服务报酬65 万元 (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并由公 司承担审计期间审计人员的差旅费用,聘期一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9”) 同意9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会议同时通报了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