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等股票交易窗口期应限制行权。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披露计划,现对处于自主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进行限制,具体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于2023年12月8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11月23日(根据相关规定限制行权期间除外),目前尚处于行权阶段。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4月8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