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科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精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洁煤业”)与陈建军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和《生产设备租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的《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1)。由于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2022年初突发疫情,造成了两地严格管控,相关工作人员无法到岗履职,现合同双方经过友好、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拟解除上述《场地租赁合同》和《生产设备租赁合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订解除<生产设备租赁合同>和<场地租赁合同>合同书暨关联交易终止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3-009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陈建军住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大街9号街坊龙丰苑关联关系:鄂尔多斯市瑞鑫兴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鑫兴”)持有子公司精洁煤业33%的股份,陈建军为瑞鑫兴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陈建军乙方:内蒙古精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主要内容
1、甲方、乙方双方签署《场地租赁合同》和《生产设备租赁合同》后,各方积极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由于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2022年初突发疫情,造成了两地严格管控,相关工作人员无法到岗履职,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解除《场地租赁合同》和《生产设备租赁合同》。
2、双方的解除合同后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共同签署所有文件全部解除;
(2)本合同签署前,各方办理的人员配置,均由办理方负责人员安置;
(3)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新投入的设备和资产,所有权归属乙方,由乙方负责撤离并承担所有费用;
(4)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支付甲方租赁费用 1,18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元整);
(5)本合同签署前,甲方已经对乙方租赁的场地和设备进行了验收,已经确认了场地和设备完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设备和场地由甲方接管,若需要乙方配合,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三)特别约定
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签订之后,《场地租赁合同》和《生产设备租赁合同》
公告编号:2023-009立即解除,原合同所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均不需履行,互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各方已经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各方承担。
四、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解除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原合同所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均不需履行,互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各方已经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各方承担,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终止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终止事项的独立意见》
5、《解除<生产设备租赁合同>和<场地租赁合同>合同书》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