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科3: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对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关于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予以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周序中
付 伟郭 庆
二0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