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科3: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 周序中
付 伟郭 庆
二0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