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7证券代码:400132 证券简称:易见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688号易见大厦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石金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4,799,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2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562,1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苏丽军因无法取得联系的原因缺席 ;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列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因个人原因请假未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3,448,7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96%;反对股数241,343,7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03%;弃权股数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1,379,1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84%;反对股数243,413,3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5%;弃权股数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3,448,7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96%;反对股数241,350,2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3,448,7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96%;反对股数241,343,7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03%;弃权股数6,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1,379,1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84%;反对股数3,176,16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弃权股数240,243,7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38%。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1,356,4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81%;反对股数243,413,3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5%;弃权股数29,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1,162,3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352%;反对股数243,636,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4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八)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61,399,55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反对股数3,399,46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九)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非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 | 381,600 | 10.706 | 317,616,163 | 89.111 | 6500 | 0.182 |
案 | |||||||
(七) |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 164,800 | 4.624 | 3,399,463 | 95.376 | 6,500 | 0.182 |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崔潇瑜、李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