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3: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400132 证券简称:易见3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网络平台获悉,上海金融法院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集团”)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将第二次公开拍卖九天集团持有公司的62,950,000股股票(占九天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5.14%,占公司总股本的5.61%)。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公告主要事项
1.拍卖标的:九天集团持有的公司62,95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易见3”,证券代码:400132,证券性质:挂牌后机构类限售股)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九天集团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经公司查询,九天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114,161,098股,占总股本的10.17%,其中6.58%的股份已完成确权,确权部分股票的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剩余3.59%的股份尚未完成确权。
2.评估价:22,280,103.76元
3.起拍价:12,476,859.00元
4.保证金:1,300,000.00元
5.增价幅度:100,000.00元(及其倍数)
6.拍卖时间:2023年11月21日10时至2023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7.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价值受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较大,有意者请自行咨询专业机构,法院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成交后股票过户相关限制约束请咨询证券管理机构。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后续减持股票需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时买受人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竞买人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法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拍卖公告其他事项详见“京东司法拍卖”股权拍卖链接(https://paimai.jd.com/301167729)。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影响
1.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状态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拟拍卖的九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性质为挂牌类机构限售股,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九天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本次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3. 拍卖事项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