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见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
号易见大厦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石金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7,255,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547,113,6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股数141,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崔仕强、李敏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