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

http://ddx.gubit.cn  2023-05-06  大名城(600094)公司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3年3月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23年3月14日被受理。本次变更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张坚、冯飞军,现拟变更为郭海龙、冯飞军、陈豪。

二、变更事由

原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张坚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不再负责发行人审计工作,故不再担任发行人签字会计师。

三、变更后签字人员的基本情况

郭海龙,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110101504639。现就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19年。

陈豪,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110101501060。现就职于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6年。

四、具体承诺

张坚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张坚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张坚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所承诺对张坚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郭海龙、陈豪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张坚签

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郭海龙、陈豪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郭海龙、陈豪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张坚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本所承诺对郭海龙、陈豪签

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变更前签字会计师:

变更前签字会计师:
张 坚冯飞军

变更后签字会计师:

变更后签字会计师:
郭海龙冯飞军陈 豪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