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股份变动的实施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股份变动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3月28日注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A股股份54,475,112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75,325,057股变更为2,420,849,945股。
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
2025年2月,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将对已回购的54,475,112股A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发布《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关于注销第一次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等公告,并向公司债权人发出了通知。截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上述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报纸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次拟注销的回购股份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3月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54,475,112股。已回购股份54,475,112股未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一直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
B884396397)。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于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应当在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据此,公司拟注销前述已回购的股份54,475,112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54,475,112元。
经申请,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总计54,475,112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结果为准。
单位:股
证券类别 | 本次变更前股数 | 本次变更股数 | 本次变更后股数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475,325,057 | -54,475,112 | 2,420,849,945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50,375,012 | -54,475,112 | 96,899,900 |
合计 | 2,475,325,057 | -54,475,112 | 2,420,849,945 |
本次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前 持股数量 (股) | 变动前 持股比例 (%) | 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 | 变动后 持股比例 (%) |
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925,519,761 | 37.39 | 925,519,761 | 38.23 |
四、本次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后,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