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持有公司股份79,584,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新湖中宝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79,58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9.99%。
? 新湖中宝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726,352,4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38%。本次质押后,新湖中宝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62,436,893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1.5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新湖中宝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 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新湖中宝
新湖中宝 | 否 | 50,000,000 | 否 | 是 | 2023年6月30日 | 至解除 质押登 记日止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83 | 1.75 | 非融资类质押,补充质押 |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湖中宝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 1,145,763,419 | 40.07 | 982,856,893 | 982,856,893 | 85.78 | 34.38 | 0 | 0 | 0 | 0 |
新湖中宝 | 79,584,348 | 2.78 | 29,580,000 | 79,580,000 | 99.99 | 2.78 | 0 | 0 | 0 | 0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4,690 | 0.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浙江财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7.4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726,352,457 | 60.38 | 1,012,436,893 | 1,062,436,893 | 61.54 | 37.16 | 0 | 0 | 0 | 0 |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50,665.19万股,占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为29.35%,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17.72%,为非融资类质押;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不含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各项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