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095)
2023年
月
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与支持。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一)投票办法: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1、非累积投票原则: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2、累积投票原则:(1)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为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与所选人数(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集中使用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也可以分散使用。(2)股东应当以其所有的表决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表决票数超过其拥有的表决票数的,
其所投表决票无效。(3)股东对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所投反对票、弃权票及无效票不计入表决票数,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表决权总数中。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
(二)计票程序:会议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三)议案获得通过的条件:
非累积投票议案获得通过的条件:本次会议的第一项议案须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累积投票议案获得通过的条件:每位当选董事或监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半数。
本公司根据表决结果做出股东大会决议。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5日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2023年
月
日
时
分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
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会议厅主持人:董事长史建明先生会议议程:
一、律师对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核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三、主持人公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和代表股数
四、主持人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六、审议议案
序号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 |
2.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4人) |
2.01 | 董事候选人史建明 |
2.02
2.02 | 董事候选人蒋军 |
2.03 | 董事候选人许长安 |
2.04 | 董事候选人程海东 |
3.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
3.0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华 |
3.02 | 独立董事候选人韩灵丽 |
3.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马理 |
4.00 |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2人) |
4.01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汪勤 |
4.02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李景生 |
七、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八、选举监票人、宣布投票开始
九、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十、工作人员统计票数,监票人监票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二、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后的最终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三、会议闭幕
议案1: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同时,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已行权,致使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增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关于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请各位股东审议。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5日
议案2: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史建明先生、蒋军先生、许长安先生、程海东先生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选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3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建明先生,1968年出生,硕士,会计师。历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职员、副科长、科长,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副行长,浙商银行总行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浙商银行嘉兴分行行长,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浙商银行义乌分行行长。现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浙江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截至目前,史建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蒋军先生,1976年出生,博士。历任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科员,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副局长,上海鑫沣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现任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贵州新湖煤电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贵州新湖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蒋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许长安先生,1971年出生,硕士,正高级会计师。历任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等职。现任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风险管理部主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监事、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广核二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咨询委员会委员、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许长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程海东先生,1989年出生,硕士。历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助理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融资部业务副总裁。现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程海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议案3: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华女士、韩灵丽女士、马理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3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程华女士,1979年出生,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高级会计师,现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高级会计师、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程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韩灵丽女士,1963年出生,博士。
历任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潮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杭州若鸿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韩灵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
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马理先生,1972年出生,博士。历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与博士生导师、德国奥尔登堡大学客座教授等。现任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湖南大学岳麓学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
截至目前,马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议案4: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汪勤先生、李景生先生作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3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汪勤先生,1961年出生,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计划处、办公室、人事处干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人事处副科长、科长,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综合计划处科长,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综合计划处、资产负债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直属分局局长,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现任新湖集团副董事长、总裁,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汪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李景生先生,1966年出生,硕士,经济师。历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截至目前,李景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