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67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为杭州慧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慧湘”),杭州慧湘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杭州慧湘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2024年5月7日披露的《湘财股份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
二、担保进展
近日,杭州慧湘与杭州市西湖区浙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贷款”)签订了《借款合同》,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高科”)分别与浙农贷款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慧湘与浙农贷款签订了1,500万元人民币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哈高科本次为杭州慧湘提供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本次杭州慧湘新增的担保额度系从浙江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万元) | 本次调整额度(万元) | 本次调整后担保额度(万元)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
杭州慧湘科技有限公司 | 0.01% | 1,000 | 500 | 1,500 | 1,500 | 0.00 |
浙江湘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2.40% | 25,000 | -500 | 24,500 | 0.00 | 24,500 |
注:在不超过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慧湘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KCTWL9Q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山阴路869号浙江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产业园1021室主要股东:杭州慧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100%。法定代表人:魏琦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杭州慧湘成立于2020年12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开展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慧湘总资产2,899.37万元,总负债0.36万元,净资产为2,899.0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9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杭州慧湘总资产2,898.97万元,总负债0万元,净资产为2,898.97万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0.04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哈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杭州慧湘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人:杭州市西湖区浙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保证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哈高科以其持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保证额度及范围:两份担保协议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借款额度为1,500万元,保证范围为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依主合同与贷款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财产保险费、保全保险费、抵押人安置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贷款人与借款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杭州慧湘资产质量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具备有效的风控措施。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业务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2,0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22%、0.8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