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分别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当参与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变更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云天化集团提出的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同业竞争问题的有效解决,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云天化集团变更关于云南江川天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川天湖”)同业竞争承诺事项,为解决与云天化
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同意公司与云天化集团签订关于江川天湖的《托管协议》,云天化集团将其持有的江川天湖55%股权继续委托给公司进行管理,托管期限至2024年11月17日(同业竞争已经消除之日,协议自动终止),托管费为每年100万元。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会同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