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国际: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同意《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 公司对董事会秘书人选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 经审阅,王薇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发现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4、 王薇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所聘任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马莉黛:
许柳雄:
王 昭:
温晓东:
日期:2023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