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同意《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 经股东推荐,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符合董事任职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 同意《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 经股东推荐,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此页为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马莉黛
许柳雄
王 昭
温晓东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