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关于参与设立低碳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广州发展(600098)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25号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低碳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批准,公司及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11亿元和1亿元参与设立广州穗发绿色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注册为准,简称“合伙企业”),并拟与各合伙人签署《广州穗发绿色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简称“《合伙协议》”)。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0日《关于参与设立低碳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及新能源公司与有限合伙人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广州国资并购基金”)、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贵州电建”)及普通合伙人广州展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展能投资”)签署《合伙协议》,各合伙方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伙人介绍

广州国资并购基金是公司的关联方,广州国资并购基金与贵州电建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0日《关于参与设立低碳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其他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名称:广州展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2号之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软件楼北2010-3房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德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C4XLYT33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和广州发展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股34%和15%,合计持股49%,为第一大股东。主要财务数据:不适用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广州穗发绿色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总认缴出资额和目标募集规模: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242,000.00万元,其中,各合伙人的首轮出资总额之和为146,667.00万元。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为302,000.00万元。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首轮出资总额 (人民币:万元)
普通合伙人
广州展能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411,000.00
有限合伙人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000.0045.4670,000.00
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00.0037.1945,000.00
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4.1310,000.00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30,000.0012.4020,000.00
强制跟投实体1,000.000.41667.00
合计242,000.00100146,667.00

(三)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四)基金出资方式:认缴制

(五)存续期限: 3+2年(3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

(六)管理模式:基金管理及事务由基金管理人广州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产投私募基金”)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展能投资负责。 (七)基金管理费、执行合伙事务费:按实缴出资额收取,投资期1.5%/年,退出期1.0%/年。由基金管理人产投私募基金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展能投资按照约定比例提取。

(八)投资决策机制: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管理、退出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实行委员一人一票制,经4名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通过后

作出决议。其中,公司委派1名,新能源公司委派1名;设主席1名,由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担任。

(九)基金投向: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控制权为主,投资比例不低于总认缴出资的90%,储能、能源大数据、多能互补、微电网等项目合计投资比例不超过总认缴出资的10%。

(十)基金退出:通过股权转让、并购重组、上市退出等市场退出。其中,公司对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拥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收益分配:合伙企业在取得可分配收入后,在扣除合伙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进行分配。各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按序收回实缴出资,就其实缴出资额分配合伙协议约定的门槛收益。其中,公司及新能源公司的门槛收益率为9%/年。

进行上述分配后剩余部分为超额收益,其中80%由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和合伙协议约定分配,20%由基金管理人和普通合伙人、管理团队按约定比例分配。

(十二)亏损承担: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