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9  广州发展(600098)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3-072号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4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上述6人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条件,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注销股份数量注销日期
564,529564,5292023年11月13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2023年10月14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4名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1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上述6人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条件,根据《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核心骨干员工6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64,529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840,929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1月13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405,458-564,52915,840,929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491,029,77903,491,029,779
股份合计3,507,435,237-564,5293,506,870,708

四、说明及承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注销安排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后续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办理相关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