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动态调整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动态调整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二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价批〔2024〕58号),为切实做好2024年天然气保供工作,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用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和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启动非居民管道燃气气源价格与销售价格联动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从2024年7月20日起,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最高限价从4.58元/立方米调整为4.42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不得自行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本通知执行期为2024年7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
上述价格调整,是对天然气价格变动作出的阶段性调整。
2024年1月,非居民管道燃气最高限价由3.95元/立方米调整为4.58元/立方米,本次调整为4.42元/立方米。本次调整考虑了天然气市场变化,较合理地平衡了供需关系,有利于公司燃气业务的健康发展。
2024年第一次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动态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动态调整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公告》(临2024-004号)。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二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价批〔2024〕58号)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