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关于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14  广州发展(600098)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71号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5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17,858,967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3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258,833,157.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33,646.1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38,299,51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6

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C10485号)。

截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04,318,760.95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126,827,707.10元)。

截至2024年12月6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60,808,457.77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24,344,371.16元;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使用3,336,464,086.61元。

二、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238,299,511.62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建设部分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12月6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360,808,457.77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净额126,827,707.10元,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余额形成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004,318,760.95元(考虑实际划转日前节余资金的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转出金额为准,下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投项目名称承诺投入金额(1)累计投入(2) (截至12月6日)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3)募投项目预计节约资金(4)=(1)-(2)-(3)账户利息收入净额(5)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6)=(3)+(4)+(5)
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1,700,000,000.001,096,468,695.88137,012,546.38466,518,757.7448,010,894.53651,542,198.65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650,000,000.00532,026,905.48500,000.00117,473,094.5218,357,106.74136,330,201.26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210,000,000.00162,997,514.6128,506,000.0018,496,485.395,154,204.5152,156,689.90
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1,331,699,511.621,339,765,017.0224,619,502.41-32,685,007.8132,685,007.8124,619,502.41
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436,600,000.00373,677,529.7450,746,448.9312,176,021.3314,532,115.4677,454,585.72
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屋面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服务项目100,000,000.0062,634,147.6819,962,685.8217,403,166.503,676,535.4741,042,387.79
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75,000,000.0073,985,825.743,771,575.87-2,757,401.612,757,401.613,771,575.87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光伏项目45,000,000.0029,252,821.624,642,289.0811,104,889.301,654,440.9717,401,619.35
偿还银行借款690,000,000.00690,000,000.00----
合计5,238,299,511.624,360,808,457.77269,761,048.49607,730,005.36126,827,707.101,004,318,760.95

注:1、“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使用了账户利息。

2、“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与“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与“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调整工程项目”、“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屋面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服务项目”“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与“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存在共用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3、账户利息收入净额按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比例分摊。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预计总投资297,335.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预计投入170,000.00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09,646.87万元,考虑结算尾款及质保金等后预计本项目造价节约46,651.88万元,节约率15.7%。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国内LNG接收站的建设技术逐渐成熟,应用国内工程公司自有专利技术和国产设备,整体造价降低;二是安装工程经过优化设计,工程量有所减少;三是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制造商参与度高,充分竞争有效降低原计划采购预算。上述造价节约有利于提升项目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155,195.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预计投入65,000.00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53,202.69万元,考虑结算尾款及质保金等后预计本项目造价节约11,747.3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通过详细勘察设计,合理优化了港池疏浚工程量。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调峰气源站-黄阁门站段)项目、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广汽丰田第四生产线屋面光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服务项目以及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第三生产线续建分布式光伏项目等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

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管理,形成了资金节余。

上述项目合计节约建设成本约60,773.00万元,占募集资金比例为11.60%。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尚有尚未支付的结算尾款、质保金等约26,976.10万元,以及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净收入约12,682.77万元。因结算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周期较长,拟与节约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一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建设部分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004,318,760.95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剩余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周期较长,公司承诺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由项目实施主体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12月6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合计1,004,318,760.95元(详情见下表)。专户注销后,剩余资金转入各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序号开户人开户行账号截至2024年12月 6日余额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1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39105010010044571812,539,721.01
2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44050186320100004290906,456,289.27
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
3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59180.00
4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8813252,615.90
5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8782126,984.23
6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9106696,793.35
7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89481,431,234.57
8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58100000101201005290751,023,765.95
9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120920872810111已注销
10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955088006639610012822,084,026.88
11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440501863201000042726,773.61
12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440501863201000042732,473,889.94
13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0587124400000583257,226,666.24
合计1,004,318,760.95

五、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谨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决策程序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