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开始时间安排:2024年11月14日13: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 股东大会主持人:董事长韩泳江先生
? 议程: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是: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 |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 |
3 |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议案一: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6月3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相关从业人员近三年共47人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上述记录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从事证券资质审计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么爱翠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2023年度聘请天健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56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1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70万元。预计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1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45万元。相比2023年度审计费用下降21.09%,主要系公司2024年初出售计算机业务相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所致。实际审计费用将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范围和资产规模最终结算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以上,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二: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3.累计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每年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间: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董事长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以上,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三: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近日,王化成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王化成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王化成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及股东及债权人。王化成先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及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的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控股股东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的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刘俊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以上,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刘俊勇先生,1970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书记、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管理会计系主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会计研究所所长,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刘俊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