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侯志勤)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 (侯志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任独立董事,就202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丰富的担任独立董事的经验以及累积了在法学领域 从业多年的专业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侯志勤女士,律师,学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分校。2020年2月24日至今,任公司第八 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曾任国浩律师(北京) 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保险行业协 会调解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法律部干部,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人保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产品评审委员会外部专家,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评 审专家等。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 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现就我在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本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并就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参加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度,本 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4次股东会、7次董事会、6次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在本年度组织召开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规定的议案》《关于2025年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经 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议案》《关于2024-2026年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 任书》《关于制定<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经 营班子及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评分结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经营班子成员2024年度年 薪核定及兑现、2025年度基本年薪预核定的议案》6项议案。
在审议议案时,本人能充分的发表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记录在案,本人充分 支持公司各项合理决策。
本年度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详见公司2025年披露的相关临 时公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与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沟通 情况
2025年1月21日,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计划阶段)的议案》。
2025年4月27日,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 案》《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5年8月26日,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议案》以及《关于与中核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 案》。
2025年12月10日,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2026-2028年)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 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与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 处置预案的议案》。会上本人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从本人所从事的法律合规专业角度 进行了了解和审议。
2025年4月27日,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第十四次 会议,会上,本人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与公司管理层及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审计工作的时间、关注的重点事项以及审计结果等问题进 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依托多年法务工作从业经验,本人就内部控制情况及合同管理 情况与审计机构进行交流,建议审计机构及公司加强合同管理。
(三)规范运作、现场工作、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方面,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会认真仔细阅 读,同时,本人非常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有关公司及公司所涉行业的宣传和报道, 不断地加强对公司的认识。
本人利用在公司参加现场会议的期间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随时保持沟通联系,能够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重大决策的背景和思路以及相关议案的报告内容。本年度, 本人实地前往公司子公司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常州金坛等地的生产经营场 所,深入实地的开展了调研活动,不断了解及掌握公司重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保障了本人 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和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 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 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认真学习监管部门最新规定,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以及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关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核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6-2028 年)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在满足经营发展需要的同时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关联董事 在董事会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以上议案审议通 过,认为以上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定期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相关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同方股份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 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部分议案相 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能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能够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 范各类风险。
(三)更换董事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了新董事。本人认为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董事会成员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班子成员2024 年度年薪核定及 兑现、2025 年度基本年薪预核定的议案》,本人认为,2024 年度经营班子成员薪酬兑现 及2025 年度薪酬预核定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战略规划及科研相关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 案》。本人认为对于上述审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听取了《同方股份“十五五”发展规划草案》,列席科 技创新委员会审议听取了《同方股份“十五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以及《同方股份“十
五五”数字信息和网络安全专项规划》。在审议和听取上述事项的汇报后,本人提出希 望公司管理层考虑规划制定时应紧密结合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规划落地路径需进 一步明晰等相关方面的建议。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五个专业委员会,其中审 计与风控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集人是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董事会及下属专业委员会在公司决 策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2025年各位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 项议案,并提出有益的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需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定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能力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在发表意见时,本人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 原则,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监管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直至公司股东会 选举产生的新任独立董事就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侯志勤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