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01  明星电力(600101)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714,61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18%。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022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预案既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又兼顾了公司对网络

改造、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的实际承受能力,是公司和全体股东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唐国琼 吴 越 盛 毅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