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3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三)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101 | 明星电力 | 2024/5/16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0.07%股份的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在2024年5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5月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提请增加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提议将《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单独持有公司20.07%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此临时提案增补列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3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56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楼康年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2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 | 关于预计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 | 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项、第4-9项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4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第10项议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授权委托书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2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关于预计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0 | 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