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电力: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29  明星电力(600101)公司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2026 年4 月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 于2026 年4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等电子通信的方式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出,11 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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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总经理何浩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陶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 问、首席合规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后,陶明先生担任公司二级职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公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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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6-016)。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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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