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1日召开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长林小河先生提名,继续聘任潘其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聘任徐慧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鉴于徐慧镕女士还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截止2023年4月11日,潘其星先生、徐慧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未发现潘其星先生、徐慧镕女士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监会所确定的市场禁入人员。潘其星先生从事上市公司证券事务工作多年,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徐慧镕女士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相关素质,能够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
三、简历
潘其星:男,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主任科员、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兼法务部经理。
徐慧镕:女,199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
邮政编码:350005
电 话:0591-83367773
电子邮箱:279875009@qq.com
qszy600103@163.com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