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28  青山纸业(600103)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含下属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旨在落实地方政府挂钩帮扶工作部署,助推乡村振兴,符合公司积极承担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及上市公司形象提升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子公司对外捐赠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建瓯市水源乡捐赠机耕路建设资金。

2023年6月26日

独立董事:杨守杰、阙友雄、冯玲、陈亚东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