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4  青山纸业(600103)公司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发出,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9.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9.10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福建省

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拟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9.5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资金周转结算需要,同意公司以保证金(或定期存款、定期存单)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授权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质押业务,授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1月14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23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