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30  青山纸业(600103)公司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发出,2023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环保提升高浓废气治理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提升环保治理能力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意公司对北区制浆系统高浓废气治理部份进行深度处理改造,主要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北区生产系统目前采用的是洗涤吸收工艺对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处置还有可提升空间。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日趋提高的大气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公司拟对现有废气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此次项目建设符合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要求,有利于减轻大气污染,提高大气质量,改善公司当地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居住环境,对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概况

立足国内外制浆废气处理技术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公司现有生产工艺和运行方式,公司制定如下具体改造方案。

(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提升高浓废气治理项目

(2)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福建沙县青州公司生产厂区内,不需新增用地。

(3)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碱回收二厂蒸发工段、浆粕分厂蒸煮工段、制浆分厂连蒸工段的高浓废气及碱回收二厂蒸发工段汽提气集中收集预处理后送碱炉燃烧;木片仓排气及漂白尾气新增文丘里洗涤器,经洗涤后对空排放。

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

(4)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038.39万元,全部用于建设投资,本项目无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可行性研究

公司已委托资质中介对本次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提升高浓废气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结论:本项目基础条件具备,技术方案成熟、可靠,工程实施方案和建设周期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行业发展规范,符合地区和企业的发展规划,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地区环保水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3、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合资设立竹产业发展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落实公司“十四五”规划,实现公司林业产业战略发展目标,充分利用福建省及周边毛竹资源禀赋优势,突破毛竹碱法制浆造纸技术,推广竹子绿色纤维应用,实现“以竹代木”“以纸代塑”,推动产业链“上延”“下拓”,构建更加“低碳、环保”,可循环、可持续的“林浆纸一体化”绿色产业布局,同意公司与福建沙县青丰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青州中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10万元,持股51%;福建沙县青丰贸易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90万元,持股4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对外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竹产业发展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受让厦门福旅绿色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34%股权并完成出资的议案》为深入贯彻国家绿色发展决策部署,融入国家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坚定不移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动公司“绿色造纸、匠心制药”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实现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持续推进林业发展战略。鉴于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储林项目符合公司林业产业战略规划,其将以国家储备林为载体,并通过项目实施推动森林资源培育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可增加木材资源储备,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助力公司实现林业发展战略。同意公司以股权受让方式参股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完成出资。具体为:公司

受让厦门福旅绿色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34%股权;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同时将实缴注册资本由2,64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各股东分别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出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前。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独立董事陈亚东先生认为该项目投资期太长,投资成本过高,不可控因素过多,无法保障盈利可持续)。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厦门福旅绿色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34%股权并完成出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