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十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30  青山纸业(600103)公司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发出,2023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环保提升高浓废气治理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提升环保治理能力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对北区制浆系统高浓废气治理部份进行深度处理改造,项目总投资为2,038.3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建设期为10个月。

监事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政策和行业发展规范,符合地区和企业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地区环保水平,改善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项目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合资设立竹产业发展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落实公司“十四五”规划,实现公司林业产业战略发展目标,充分利用福建省及周边毛竹资源禀赋优势,突破毛竹碱法制浆造纸技术,推广竹子绿色纤维应用,实现“以竹代木”“以纸代塑”,推动产业链“上延”“下拓”,构建更加“低碳、环保”,可循环、可持续的“林浆纸”一体化绿色产业布局,公司拟与福建沙县青丰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福建青州中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10万元,持股51%;福建沙县青丰贸易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90万元,持股49%。

监事会认为:该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有利于探索新型林纸结合模式,落实林纸一体化经营战略,有利于公司产业链延伸,扩大原料来源。该项目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对外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竹产业发展公司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受让厦门福旅绿色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34%股权并完成出资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45为深入贯彻国家绿色发展决策部署,融入国家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探索新型“林浆纸一体化”道路,推动公司“绿色造纸、匠心制药”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持续价值创造能力,实现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以股权受让方式参股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完成出资。具体为:公司受让厦门福旅绿色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34%股权;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同时将实缴注册资本由2,64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各股东分别履行全部出资义务,出资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且符合公司林业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可助力推进新型林浆纸一体化。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对外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厦门福旅绿色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三明国投林业集团有限公司34%股权并完成出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