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4-01-10  青山纸业(600103)公司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公司股东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32,203,3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3%。上述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058,178股,拟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股东减持原因:股东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的要求,为对资管计划份额强制变现,需对资管计划所持股票进行处置变现。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132,203,3895.73%非公开发行取得:132,203,389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不超过:23,058,178股不超过: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3,058,178股2024/1/31~2024/4/30按市场价格非公开发行取得执行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为实现对冻结计划份额的强制

变现,对资管计划所持股票进行处置变现。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将督促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