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5  青山纸业(60010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75,295,6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5.044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林建平、余宗远、叶宇、杨守杰、阙友雄、陈亚东因事请假;其中杨守杰、阙友雄、陈亚东为独立董事。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曹仕贵、唐敏、周民煌因事请

假。

3、 董事会秘书潘其星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4,660,14684.4400120,608,51015.556527,0000.0035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4,660,14684.4400120,608,51015.556527,0000.0035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4,660,14684.4400120,608,51015.556527,0000.0035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54,660,14684.4400120,608,51015.556527,0000.0035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0,583,04295.14873,061,9104.808927,0000.0424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60,583,04295.14873,061,9104.808927,0000.0424
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60,583,04295.14873,061,9104.808927,0000.0424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60,583,04295.14873,061,9104.808927,0000.042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均为涉及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的议案,拟参加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况

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根据相关规定并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守杰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截至征集投票权期限截止时间,未有股东向独立董事杨守杰先生提交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吓虹、蒋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到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闽理非诉字〔2024〕第062号)。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