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证券简称:青山纸业公告编号:2026-00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6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029,671.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6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2,240,826,74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271,110.0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9,271,110.0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2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271,110.02 | 27,039,060.56 | 37,606,904.28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2,428,300.00 | 156,709,753.4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684,226.42 | 84,751,597.66 | 121,902,491.47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25,029,671.98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3,917,074.86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69,138,053.4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87,112,771.8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53,055,128.28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 现金分红比例(%) | 290.49 |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实际情况,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授权内容如下:
1.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时间及方式:2026年半年报披露后至2026年三季报披露前,以现金方式分配2026年半年度利润。
2.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
(1)符合证监会《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国资委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相关规定要求;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要求;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盈利;
(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比例:以中期利润分配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4.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计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上述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