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纸业:十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4 月21 日发出通知,2026 年4 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加董事11 人,实际参加董事11 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 量及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2026 年第一季度 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保证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2026 年4 月30 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
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公司积极响应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 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就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情况予以总结, 并制定2026 年度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4 月30 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