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9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市漕溪北路400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张小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推举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沈晓苏先生因到龄退休,已递交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推举公司监事张小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集人。
监事会对沈晓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给予充分的肯定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