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3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莫思铭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同意公司为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1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9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的声明,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莫思铭先生、张功军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23-093)。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