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关于“永鼎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鼎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12号)核准,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9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8,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70号文同意,公司9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鼎转债”,债券代码“110058”。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永鼎转债”自2019年10月2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期间为2019年10月22日至2025年4月1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6.50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5.04元/股。
1、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由6.50元/股调整为6.35元/股。
2、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下修正了“永鼎转债”转股价格,“永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35元/股调整为5.10元/股。
3、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永鼎转债”转股价格由5.10元/股调整为5.04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5.04元/股×85%=4.284元/股),若未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永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 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
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永鼎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