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1  永鼎股份(600105)公司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于2025 年4 月22 日发布了《关于“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并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 责任,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于2026 年4 月18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在总 结评估2025 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2026 年度行动方案, 具体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紧扣“数字中国”与全球“清洁低碳”趋势,践行“光电交融,协同发 展”战略,以科技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光通信领域深化垂直整合,构建“光棒 —光纤—光缆”为基础,向光芯片、光器件、特种光纤、MPO 延伸,并拓展至光 网络集成及ICT 应用服务的全产业链体系;电力传输领域形成“国际工程+汽车 线束+电线电缆”三轮驱动格局,深化“一带一路”电力工程布局、拓展新能源 汽车线束业务、升级绿色电缆工艺;新质生产力领域重点布局激光器芯片与高温 超导,光芯片采用IDM 模式实现AI 算力领域规模化应用,高温超导依托自主研 发工艺与装备确立行业领先地位,全方位提升市场竞争力。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87 亿元,同比增加28.60%;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 亿元,同比增长280.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7 亿元,同比增长398.35%。

2026 年,公司将继续以光通信与电力传输为双引擎,加速特种光纤、超导 带材、激光器芯片等前沿领域布局,抢占全球能源转型与数字化竞争制高点,实 现从“规模领先”到“技术引领”的跨越式升级。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树立回报 股东意识,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研发投入,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擎,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5 年研发费用 30,435.5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5.76%。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苏州地 区)共申请专利110 件,其中发明专利62 件,共授权专利117 件,其中发明专利 51 件。公司聚焦光棒光纤、光芯片、超导带材三大核心领域精准攻坚,全方位 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构建起“技术突破、智能制造、人才支撑” 三位一体的 创新发展格局。

公司以“高端化、绿色化” 为研发方向,在光通信、超导领域实现多项技 术突破。光棒、光纤:聚焦数据中心与空芯光纤,研发小直径、G.654.E 超低衰 减光纤,获9 项专利,搭建产学研平台加速成果转化。光芯片:完成多款高速器 件研发验证,建成专业化团队与全产业链布局,核心器件性能行业领先。超导带 材:攻克二代高温超导带材技术,实现长距离量产与国产化设备应用,累计专利 131 项,推动超导电缆商业运营。

2026 年,公司将完善光通信全产业链,突破特种及AI 数据中心光纤技术, 扩充产能;以光芯片为核心拓展超算、激光雷达等新场景;超导领域持续推进设 备国产化、工艺优化与产能提升。

三、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作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025 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运作与会议召开。共召开股东会3 次、董事会7 次、监事会2 次,有 效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能。充分利用“三会”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平台,为董事、监事参与公司治理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

升和科学决策。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2025 年度,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1 项 制度,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4 项新制度, 按要求取消了监事会设置,并顺利完成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的工 作,顺应新《公司法》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改革方向,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2026 年,公司将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使独立董事的专 业性和独立性在其履职过程中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还将继续组织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属地证监局、上市公司 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并安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专业机构和公司内部专 业人员的培训,推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尽职履责的同时,持续学习和掌 握证券市场相关最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 运作。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5 年,公司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以现场会议形 式开展“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防范违法违规风险”专题学习,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各项培训。通过学习培训, 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强化了“关键少 数”人员的合规意识,助力落实责任,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公司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目标与价值导向,提升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

2026 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强化“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 识,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

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遵照相 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 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为建立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 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积极通过现金分红方式践行投资者回报,公司于2025 年9 月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1,169,818.07 元,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 年10 月实施完毕。公司于2026 年4 月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21,929,922.03 元,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 年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3,099,740.10 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比例31.29%。

2026 年,公司将继续统筹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完善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2025 年,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 构规定,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通过上证e 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股东会、投资者交流会、券商策 略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交流、互动,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 见,及时回复投资者相关问题,确保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的经 营情况与战略规划,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6 年,公司将围绕企业价值创造和传递,在合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信 息披露水平,增强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强化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互动,继

续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搭建渠道多样、深度有效的投资者交流 体系,积极主动传递公司经营理念和投资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 稳定、信赖的关系。

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继续努力,提升经营质 量、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沟通,切实履行上市公司 的责任和义务,持续加强市值管理,努力推动公司市值更加合理地反映公司内在 价值,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持续、稳定、增长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